一、概述:本标准物质是用于微粒分析仪的粒度和浓度标定与校准。
二、原材料来源和制备工艺:本标准物质中所含的标准微粒是不溶性交联聚苯乙烯乳胶微粒,粒径为1.5±0.25微米。用0.9%理盐水(电导率为15±3us/cm)和防腐剂配制成标准微粒检测液,变异系数CV≤5%。
三、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根据国家《一级标准物质技术规范》的要求,采用激光粒度仪法进行均匀性和稳定性检验,证明本标准物质均匀性、稳定性良好。该标准物质自定值日期起,有效期为1年。研制单位将继续跟踪监测该标准物质的稳定性,有效期内如发现量值变化,将及时通知用户。
四、特性量值的测量方法:本标准物质使用显微镜法定值,测量值为绝对方法。
五、溯源性描述:使用1000nm标尺标定的显微镜测量,可溯源至国家长度基准。
六、正确性使用说明:使用前应恒温至20℃±3℃,超声分散3分钟以上,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
七、运输和贮存:本标准物质采用15mL塑料瓶包装,规格10mL/瓶,室温避光保存。
八、安全警示:本标准物质中含少量防腐剂,切勿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