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确保我们身体的健康,规范化固定污染源废气中SO2、NOx的便携式测定方法,生态环境部2020年05月15日批复了二项固定污染源废气测定标准,分别是:
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HJ1131-2020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SO2的便携式紫外吸收法,主要仪器设备:紫外吸收法二氧化硫测定仪。)
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HJ1132-2020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NOx的便携式紫外吸收法,主要仪器设备:紫外吸收法氮氧化物测定仪。)
上述二项标准将于2020年08月15日起开始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