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仪器仪表网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f发布: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现有耐火材料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耐火材料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耐火材料工业 refractory industry
用天然矿石或其他材料为原料,经破碎、煅烧、配料、混练、成型、干燥、烧成(电熔)、加工等单一或组合工序制成耐火材料原料及制品的工业。包括GB/T 4754-2017中的镁矿开采(B0917)、耐火土石开采中的耐火粘土和耐火粘土熟料(B1013)、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C308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
3.10非甲烷总烃 non-methane hydrocarbon(NMHC)
采用规定的监测方法,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有响应的除甲烷外的气态有机化合物的总和,以碳的质量浓度计。
3.11处理效率 treatment efficiency
污染物经污染处理设施处理后的排放量削减百分比,根据同步检测污染处理设施进口和出口污染物单位时间(1h)排放量进行计算。3.12VOCs物料 VOCs-containing materialsVOCs 质量占比大于等于 10%的原辅材料、产品和废料(渣、液),以及有机聚合物原辅材料和废料(渣、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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