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仪表网 政策标准】近日,财政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政府采购领域本国产品标准及实施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该通知旨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明确提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给予本国产品相对于非本国产品20%的价格评审优惠。
根据通知内容,本国产品是指在中国境内生产,并符合一系列具体标准的产品。这些标准包括产品必须在中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属性改变必须产生完全不同于原材料、组件的新产品,并具有新的名称和特征(用途);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组件成本应当达到规定比例要求;以及对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等在中国境内生产和完成的要求。
这一标准的制定,不仅确保了产品的本土属性,还通过具体的成本核算规则和关键工序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防止了贴牌、简单包装等细微操作带来的混淆。
在实施政策方面,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当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时,对本国产品的报价将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时,对于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中包含多种产品的情况,只要供应商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成本总和80%以上,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整体也将享受20%的价格扣除优惠。
对于国产仪器行业来说,这一政策也是利好。在政府采购中,gao端仪器仍以国外品牌为主,国内企业在技术和市场份额上均面临较大挑战。通过给予本国产品20%的价格评审优惠,国产仪器在政府采购中的价格优势将进一步增大,有利于国产仪器扩大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