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信息网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源保护区勘界的技术要求、工作准备、内业处理、现场勘界、成果质量检查、成果档案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工作。
3.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drinking water source protection area
为防止饮用水水源地污染、保证水源水质而划定,并要求加以特殊保护的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在保护区外划分准保护区。
3.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centralized drinking water source
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 1000 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地。依据取水区域不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依据取水口所在水体类型的不同,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可分为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和湖泊、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
3.3勘界 demarcation boundary
勘测并确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包括水域、陆域分区界线),包括外业调绘测量和内业整理汇总等工作。
更多内容,请点击下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