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仪表网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发布: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的物质、依据产生来源的固体废物鉴别、依据利用处置方式的固体废物鉴别、副产物和利用固体废物生产的产物的固体废物鉴别以及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物质(或材料)和物品(包括产品、商品)(以下简称物质)的固体废物鉴别。
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
本标准不适用于固体废物的分类。
有专用固体废物鉴别标准的物质按专用标准进行固体废物鉴别。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固体废物鉴别solid waste identification
判断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的活动。
3.2 目标产物target products
在工艺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希望获得的一种或多种产品。
3.3 副产物by-products
在生产过程中,对伴随目标产物产生的物质进行有意识的收集加工,获得的具有特定一种或多种使用功能的物质。本标准附录C列举生产过程中常见的副产物的主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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