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网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排放源管控》(HJ8.4-2023 )、《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 核与辐射安全》(HJ8.6-2023)等两项标准。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HJ8.4—2023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排放源管控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排放源管控工作和活动中直接产生的,具有利用价值、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及排放源管控档案的管理、开发与利用等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生态环境部门)的排放源管控档案管理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的排放源管控档案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在部署污染源普查等专项工作时,有明确文件材料归档要求的,按相应专项工作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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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8.6—2023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核与辐射安全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与辐射安全工作和活动中直接产生的,具有利用价值、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的形成与积累、整理、归档及档案的管理、档案的开发与利用等全过程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生态环境部门)的核与辐射安全档案管理工作。
其他部门、单位的核与辐射安全档案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更多内容,请点击下载:HJ8.6—2023生态环境档案管理规范核与辐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