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网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发布: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技术指南 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污染天气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的绩效分级与减排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重污染天气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绩效分级管理,也可作为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提升全过程污染防治技术水平的参考。
煤制液体燃料生产、以外购单体为原料的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以外购单体为原料的合成橡胶制造、以外购单体为原料的合成纤维聚合体制造等行业的泄漏检测与修复、储罐、装载、污水集输/储存和处理、加热炉、排放控制要求、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和运输监管等绩效指标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4 总体要求
4.1 石油炼制工业企业涉及分离、石油转化、石油精制等生产工艺,典型工艺流程和主要产污环节参见附录 A。
4.2 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涉及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生产工艺,典型工艺流程和主要产污环节参见附录 A。
4.3 石油炼制与炼化一体化企业的碳排放量核算依据《中国石油化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版)》,其核算边界及计算方法参见附录 C。
4.4 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企业绩效指标主要包括泄漏检测与修复、储罐、装载、污水集输/储存和处理、加热炉、延迟焦化及酸性水储罐、火炬、排放控制要求、监测监控水平、环境管理水平、运输方式、运输监管和单位原(料)油碳排放量等 13 个方面。
4.5 根据企业绩效指标的差异化情况,本标准将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学工业企业分为A级、B级、C级和 D 级四个级别,绩效等级核查流程参见附录 D。
4.6 差异化绩效等级既可作为重污染天气期间企业执行差异化减排措施的依据,也可作为相关管理部门出台企业差异化支持政策和监管政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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