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仪器仪表网,请记住我:yqybw.cn 【仪器仪表网】拼音首字母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来源:中国仪器仪表网 作者:碧水蓝天 日期:2025-01-18 22:42:13
分享:

  【仪器信息网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一、优化预警启动标准

  重污染天气应急仅针对 PM2.5污染过程。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 PM2.5日均浓度为指标,按连续 24 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省市县按照附表预警分级标准一执行;天山北坡城市群按照附表预警分级标准二执行;其他近三年发生重污染天气的省市县原则上参照附表预警分级标准一执行。有更高空气质量改善需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综合考虑空气质量状况、污染特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立法基础上,进一步加严预警分级标准。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境外传输等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不纳入预警应急范畴。

  三、规范预警响应与解除流程

  各地应规范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流程,依法启动或解除预警,并在预警启动或解除当天将相关信息通过空气质量预报联网信息发布管理平台报送生态环境部。各地不得以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理由,随意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提高预警级别、延长预警响应时间。各地应在网站公开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

  更多内容,请点击下载: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预警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0相关评论

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仪器仪表网”的所有作品,均为仪器仪表网(www.yqybw.cn)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已获本网授权的作品, 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仪器仪表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本网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di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③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