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网 政策标准】近日,T/ACEF 086—2023《固定污染源废气 乙醛等 22 种含氧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正式实施,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Part 1含氧挥发性有机物定义
3.1
含氧挥发性有机物oxygenated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含氧挥发性有机物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中重要的一类,主要由低分子醛类、酮类、酯类、醇类、醚类及有机酸等化合物组成。
Part2
方法原理
气袋法采集+气相色谱-质谱仪检测分析
用气袋采集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通过气体进样阀直接进样,样品经气相色谱分离,用质谱检测器进行检测。根据组分的相对保留时间、定量离子和辅助离子间的丰度比与标准物质对比来定性,外标法或内标法定量。
Part3
仪器和设备
采样管+真空采样箱:采集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检测含氧挥发性有机物
6.1采样管:有加热功能:内壁宜为聚四氟乙烯(PT下E)材质:如不分析甲醇,也可采用不锈钢材质。
6.2真空采样箱:透明或有观察孔,具备足够强度的有机玻璃或不锈钢材质的密封容器,真空箱上盖可开启,高低四周边有密封条。
6.3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部分具有电子流量控制器,柱温箱具有程序升温功能。质谱部分具有70eV电子轰击(EI)离子源,具有全扫描(Scan)、选择离子扫描(SM)、自动/手动调谐、谱库检索等功能。
6.5采样容器:容积至少为1L的聚氟乙烯(PVF)材质气袋,带有惰性材质的密封阀或密封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