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仪表网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编码规则(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地表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点位编码方法和编码规则。
本标准 适用于全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地表水(河流、湖泊、水库和渠道)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点位编码工作。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地表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 water environmental qual ity routine monitoring
也称例行监测,确定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的一种监测类别,具有监测周期性。
3.2
监测点位 monitoring site
实施地表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的地点。
3.3
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 water environmental quality routine monitoring network
由开展水环境质量常规监测的监测点位组成的集合。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设立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简称“国家网”,由省、市、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设立的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简称“省级网”“市级网”“县级网”。
3.4
流域 watershed;basin;catchment
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分水线所包围的集水区。习惯上指地表水的集水区域。
3.5水系 drainage system
干流、支流和流域内的湖泊、沼泽或地下暗河相互连接组成的系统。
3.6 交界断面
交界断面 boundary undary undary cross crosscross-section section
用来反映省与省、市与市、县与县共有河流水质状况的监测断面。
3.7 左岸 left bank bank
面向下游时,河流的左侧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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