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新闻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水质 锶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锶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可溶性锶和总锶的测定。
本标准测定可溶性锶的方法检出限为 0.04 mg/L,测定下限为 0.16 mg/L;总锶的方法检出限为 0.05 mg/L,测定下限为 0.20 mg/L。
4 方法原理
样品经过滤或消解后吸入空气—乙炔火焰,在高温火焰中形成的锶基态原子对锶的锐线光源或连续光源发射的波长为 460.7 nm 的特征谱线产生选择性吸收,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其吸光度值与锶的质量浓度成正比。
5 干扰和消除
5.1 电离干扰使用空气—乙炔火焰测定锶时,被测元素在原子化过程中发生电离,使参与吸收的基态原子数减少而造成吸光度下降,测定结果偏低,可在标准溶液和试样中同时加入氯化钾溶液(6.8)消除电离干扰。
5.2 化学干扰浓度高于 10 mg/L 的硅酸盐、5 mg/L 的磷酸盐和 1 mg/L 的铝对锶的测定产生负干扰,可加入镧盐溶液(6.9)消除干扰。
7 仪器和设备
7.1 样品瓶:250 ml 聚乙烯瓶。
7.2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7.3 锶锐线光源或连续光源。
7.4 电热板:具温控功能(温控精度±5 ℃),可控温度大于 180 ℃。
7.5 微波消解仪。
7.6 分析天平:实际分度值 0.0001 g。
7.7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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