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仪表商务网 政策标准】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运输方式要求、企业门禁视频系统建设要求、核查技术以及数据报送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焦化、水泥、氧化铝、电解铝、炭素、铜冶炼、钼冶炼、铅锌冶炼、石灰窑、铁合金、铸造、再生铜铝铅锌、有色金属压延、陶瓷、耐火材料、岩棉、玻璃、砖瓦窑、玻璃钢、纤维素、建筑防水材料、制药工业、农药制造、涂料制造、油墨制造、汽车制造、工程机械制造、工业涂装、炼油与石油化工、炭黑、煤制氮肥、家具制造、包装印刷、人造板制造、塑料人造革与合成革制造、橡胶制品制造、皮革制品和制鞋等重点行业的运输管理,拟申报A、B(含B-)级和引领性的企业需满足本标准要求。
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绩效分级需求参照执行。
4 运输方式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企业应规范运输车辆、厂内车辆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以满足所属行业绩效分级运输方式指标需求。
4.1.2 企业应使用达标车辆运输。鼓励企业与供车单位、原辅材料供货单位及产品购买单位通过签订车辆排放达标保证书、增加相应合同条款、要求其提供运输车辆年检合格证明等方式实现车辆的达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