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仪器仪表网 政策标准】据生态环境部讯,《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固定污染源废气 磷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点击免费下载)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磷酸雾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磷酸雾的测定。
当固定污染源废气采样体积为 0.4 m3(标准状态干烟气),将滤筒制备成 100 ml 试样,进样体积为 25 μ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4 mg/m3,测定下限为 0.16 mg/m3;当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体积为 6 m3(标准状态),将滤膜制备成 50 ml 试样,进样体积为 25 μ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05 mg/m3,测定下限为 0.020 mg/m3。
4 方法原理
采用石英滤筒采集固定污染源废气样品,采用石英滤膜采集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样品,
用碱性提取液提取磷酸根,提取液经阴离子色谱柱交换分离,以电导检测器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7 仪器和设备
7.1 烟尘采样器:采样流量 5 L/min~80 L/min,采样头可安装配套滤筒(6.12),其他性能和指标应符合 HJ/T 48 和 HJ 836 的规定。
7.2
颗粒物采样器:采样流量 80 L/min~130 L/min,采样头带支撑滤膜(6.13)的聚乙烯网垫,其他性能和指标应符合 HJ/T 374 的规定。
7.3
离子色谱仪:由离子色谱主机、电导检测器及所需附件组成的分析系统,用于磷酸根的检测。
7.4
色谱柱:阴离子色谱柱(聚二乙烯基苯/乙基乙烯苯/聚乙烯醇基质,具有烷基季铵或烷基醇季铵功能团、亲水性、高容量色谱柱)和阴离子保护柱。
7.5
超声波清洗仪:频率 40 KHz~60 KHz。
7.6
抽气过滤装置:配备有适合尺寸的孔径为 0.45 µm 微孔滤膜使用。
7.7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硝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征求意见稿)》(点击免费下载)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硝酸雾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硝酸雾的测定。
当固定污染源废气采样体积为 0.4 m3,将滤膜制备成 50 ml 试样,进样体积为 25 µ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5 mg/m3,测定下限为 0.20 mg/m3;当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采样体积为 6 m3,将滤膜制备成 50 ml 试样,进样体积为 25 µl 时,方法检出限为 0.004 mg/m3,测定下限为0.016 mg/m3。
4 方法原理
采用经碱浸渍的滤膜采集固定污染源废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中的样品,用实验用水提取硝酸根,提取液经阴离子色谱柱交换分离,以电导检测器检测,根据保留时间定性,外标法定量。
7 仪器和设备
7.1 烟尘采样器:采样流量 5 L/min~50 L/min,采样管应由耐腐蚀、耐热材质制造。采样头由弯管(含采样嘴)、滤膜、不锈钢托网、密封铝圈组成。弯管应由不锈钢材质制成,采样嘴的弯管半径大于等于内径 1.5 倍。弯管、滤膜及不锈钢托网通过密封铝圈装配一起。采样头在装配好后,整体应密封良好,结构图见图 1。各部件应符合 HJ/T 48 和 HJ 836 的技术要求。
7.2
颗粒物采样器:采样流量 80 L/min~130 L/min,采样头带支撑滤膜(6.10)的聚乙烯网垫,其他性能和指标应符合 HJ/T 374 的规定。
7.3
离子色谱仪:由离子色谱主机、电导检测器、二氧化碳去除器及所需附件组成的分析系统,用于硝酸根的检测。
7.4
色谱柱:阴离子色谱柱(聚二乙烯基苯/乙基乙烯苯/聚乙烯醇基质,具有烷基季铵或烷基醇季铵功能团、亲水性、高容量色谱柱)和阴离子保护柱。
7.5
超声波清洗仪:频率 40 KHz~60 KHz。
7.6
一般实验室常用仪器和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