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行业网 焦点新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明文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核通过,现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zui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代替GB2763-2019)等5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序号和名称如下所示:
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zui大残留限量
GB23200.118-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源性食品中单氰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23200.119-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源性食品中沙蚕毒素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GB23200.120-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源性食品中甜菜安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GB23200.1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源性食品中331种农药及其代谢物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法
上述标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6个月开始具体实施。标准规定文字可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查看在线下载,文字内容由农业农村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