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仪表商务网 标准下载】HJ 1182-2021《水质 色度的测定 稀释倍数法》规定了测定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色度的稀释倍数法。
本标准与《水质 色度的测定》(GB 11903—89)中稀释倍数法部分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由原来的 2 倍稀释方法,改为自然倍数稀释方法;
——对测定条件:光线、光源、环境、人员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增加了样品的保存条件和保存时间的要求;
——修改了样品颜色的描述;
——增加了结果计算与表示;
——增加了“精密度”的内容;
——增加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内容。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质色度的稀释倍数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色度的测定。
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为 2 倍。
4 方法原理
将样品稀释至与水相比无视觉感官区别,用稀释后的总体积与原体积的比表达颜色的强度,单位为倍。
6 人员、环境和设备
6.1 人员:检测人员必须视力正常,具备能准确分辨色彩的能力,不能有色觉障碍和色盲。检测人员应熟练掌握色度测定基本知识和测定步骤,能够正确地识别和描述样品。
6.2 测定背景:实验房间墙体的颜色应为白色,检测人员应穿着白色实验服。
6.3 具塞比色管:50 ml、100 ml,内径一致,无色透明、底部均匀无阴影。
6.4 光源:在光线充足的条件下可使用自然光。否则应在光源下进行测定。光源为荧光灯或 LED 灯, 2 种光源发出的光均要求为冷白色。两根灯管并排放置,灯管下无任何遮挡,每根灯管长度至少 1.2 m。光源悬挂于实验台面上方 1.5 m~2.0 m 处,开启光源时,应关闭室内其他所有光源。荧光灯功率≥40 W或 LED 灯功率≥26 W。
6.5 容量瓶:100 ml。
6.6 量筒:25 ml、100 ml、250 ml。
6.7 pH 计:精度±0.1 pH 单位或更高精度。
6.8 采样瓶:250 ml 具塞磨口棕色玻璃瓶。
6.9 一般常用实验室仪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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